京教函〔2021〕652号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过程管理,强化跟踪问效,构建竞争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提升高精尖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北京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市教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了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经评估,绝大部分高精尖学科建设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阶段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19个高精尖学科评估优秀(附件1);72个高精尖学科评估合格(附件2);8个高精尖学科(附件3)需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的高精尖学科,整改期限为2年,整改期满后接受复评。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按照北京市“双一流”建设有关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高质量开展好高精尖学科建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