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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25 作者:佚名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函〔2021〕64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按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各级教育教学成果评审需要,现就申报参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作为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在分配推荐指标内受理成果申报、开展评选、择优推荐,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材料报送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采取网上报送和文送相结合的方式。各推荐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一)材料内容和要求

  1.汇总表。各推荐单位完成成果推荐后,应填写《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书。各成果申报人(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见附件2)。

  3.成果报告。成果报告是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评审的重要材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内容可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等,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不得出现申报人、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实验校名称等信息,如须出现可用xxx代替。报告正文为小四号字,文字及图表限定在高245mm、宽170mm的规格内排版,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mm,A4纸竖装,双面印刷。

  4.支撑材料。支撑成果的其他材料,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0字,课件、软件、视频等容量不超过500M,规格和大小与申报书一致,须另装成册,首页应为附件目录。

  5.证明材料。关于成果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网上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组织成果申报人(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20日至22日登陆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系统(网址:http://pj.bjedu.cseedu.com.cn/),上传申报书、成果报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三)文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集中报送推荐成果纸质材料。《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件2份。每项申报成果的申报书、成果报告、支撑材料10份(原件1份,复印件9份),证明材料1份。每项成果的申报材料按系统生成编号排序,1份材料装一个档案袋,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正反两面。9份复印件独立打成1捆。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9:00—16:00,将材料报送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海淀区翠微路4号院)。除规定材料外,不接收其他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不接受快递报送,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xxxgk/202111/t20211124_2543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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