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希望被评为典型案例的学校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宣传劳动教育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各校认真借鉴典型案例的做法,结合实际开展好中小学劳动教育。
二、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域内学校的指导,加强条件保障和督导评估,整体提高中小学劳动教育质量和水平。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