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及广西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妇字〔2021〕53号)精神,在高校党委推荐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研究确定广西三八红旗手(集体)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公示电话:0771-5815109,电子邮箱:gxgxgwzzb@163.com,来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邮政编码:530021。
公示名单如下:
一、广西三八红旗手拟推荐对象
韦金玲(广西艺术学院舞蹈学院院长、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校长)
林 雯(南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
谌 莉(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处长)
二、广西三八红旗集体拟推荐对象
广西民族大学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