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行为,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近日,池州市教体局专项部署规范课后服务收费工作。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向学生和家长详细宣传解读将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目的、政策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设立固定公式牌、公示栏,主动公示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严格落实课后服务自愿参与原则,采取“致家长一封信”“意见征集书”、课后服务专题家长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愿。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收费学校按学期统一组织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通过家长代表或家长委员会代收。学期末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抓住关键人群,利用多种媒体宣传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明确收费规范流程,严格执行收费前必须发放明白卡制度,树立规范收费意识。教育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方案的审核,对托管服务和个性化课程服务内容进行认定,杜绝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发生。按照池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对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课后服务费使用方案进行审核。教育部门主动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就课后服务实施、收费程序规范、课后服务费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公布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对乱收费信访频发区域重点监管;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到位学校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乱收费行为的学校校长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同时视情况给予从诫勉谈话到撤职处分;对发生乱收费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同时视情况给予降职降级处分;对发生乱收费行为的学校不得评优评先,已取得的要撤销其荣誉称号;对发生乱收费行为的民办学校年检认定为不合格。学校乱收费行为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邱红娜特约通讯员:胡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