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03-11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根据《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遴选了2021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司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综合改革处 卢昊。
联系电话:010-66097741。
附件:2021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2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5/A07/202203/t20220311_606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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