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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作者:佚名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体艺函〔2022〕1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15号,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结合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见附件2)相关要求一并贯彻落实。“十三五”以来,我省各地创建了一批“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各地在遴选推荐全国健康学校时请优先推荐“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学校。

  请各地各高校严格对照《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目标任务》《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基本条件》《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积极组织遴选申报,名额不限,须确保质量。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本地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遴选推荐申报工作,高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申报高校于2022年5月7日前将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申报表(见附件3)和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省教育厅。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江苏省教育厅(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210024;联系人:孙玉龙;联系电话:025-83335681),电子版发送至isunyulong@njm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pdf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pdf

  3.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申报表.docx

  4.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申报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4/24/art_58320_10427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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