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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05-07 作者:佚名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法函〔2022〕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205/t20220507_5951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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