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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2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

时间:2022-05-07 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不断深化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我省2022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注册入学)。

  一、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向招生院校申请注册入学。

  二、报名

  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注册入学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与招生院校组织单招考试报名时间相同。考生在招生院校确定的期限内参加申请高职注册入学报名。

  三、录取

  招生院校负责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表现、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招生院校确定注册入学条件,制定注册入学录取办法,确保有较好的区分度,体现招生公平性。被我省2022年高职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统招。

  四、辽宁省2022年具备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jyzx/jyyw/202205/t20220507_4554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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