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科〔2020〕7号)要求,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全面开放的研究生创新培养体系,2022年,省教育厅首次组织开展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遴选和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 ,决定认定6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与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研究院(所)和企业单位进行情况通报,进一步共同加强做好联合培养基地的导师队伍、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等方面建设,抓好联合培养各关键环节,切实发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作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采用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滚动竞争、优胜劣汰,有效期五年。对于建设绩效差、运行情况不理想的基地责令予以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在建设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人才培养效果好、标杆引领作用明显的联合培养基地中遴选公布一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对示范基地在经费资助、协同项目申报、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