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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部署要求,我厅组织教研部门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下载地址: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栏目),请各地各校结合教育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是根据《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日常教学基本规范(试行)》,围绕教学准备与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研究与反思、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分学科提出的具体化要求。市、县(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内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207/t20220701_59434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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