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四川省普通高中艺术教育质量试点监测项目服务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08-18 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8月16日,我单位开展了四川省普通高中艺术教育质量试点监测项目服务单位比选评审工作,中选单位为: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9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028-86113398。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2/8/17/d6272f999474417a958a0d63d9aea9d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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