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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的通知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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