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陈明、闫平同志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3-02-01 作者:佚名来源:教育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陈明、闫平同志免职的通知
教党任〔2023〕14号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研究决定:
免去陈明同志的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闫平同志的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23年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4/moe_673/202301/t20230120_10398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