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文教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3-02-18 作者:佚名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监管函〔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和支撑公共决策的积极作用,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目前下设政策咨询分委会和专业指导分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教育部委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提供校外培训监管决策咨询,指导培训项目分类鉴别等工作实践,开展相关领域研究,以及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在有关方面广泛推荐基础上,经过认真遴选和社会公示,聘任刘林等15位同志为首届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王敬波等42位同志为政策咨询分委会委员、韩震等35位同志为专业指导分委会委员,聘期三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现予以正式公布。

  专家所在单位应为其参与相关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促进其切实履责、发挥作用。

  附件:1.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2.政策咨询分委会委员名单

  3.专业指导分委会委员名单

  教育部

  2023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301/t20230128_104048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调研网 w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