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不漏人。通过家长会、学生会、教职工会等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讲解,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结果公示;动员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入户宣传;设立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关切问题。全年召开政策宣讲会200余次,张贴、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发布资助信息和结果公示10余次。
政策执行不漏项。建立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生资助体系,严格执行中、省、市、县资助政策,切实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义务教育学杂费、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近三年,屏山县执行中、省、市、县资助政策20余项,资助学生26万余人次,合计金额120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教育公平,确保所有学生不因贫失学。
资金发放不延误。印发《屏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保障方案实施细则》《屏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方案4个,全面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实行扶助资金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按“政策宣传-确定对象-校内公示-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流程;联合县财政、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督查,每年开展学校财务工作内部审计不少于2次,确保资金安全。自开展学生资助以来,未发现学校截留克扣、侵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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