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各项目评审工作,汇聚各方资源和专业力量参与,助推展演活动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展演活动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项目评审专家库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12个项目组别组建。展演活动组委会计划于2023年10月中旬和11月底组织各项目评审活动,届时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有精力、有意愿参与评审工作,无违反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三)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熟悉艺术创作或表演规律,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艺术领域评价工作。
(四)工作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艺术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得者可适当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与艺术展演评审工作的时间。
(六)专家本人无直接参与或指导的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参展节目、作品、工作坊或案例。
三、推荐办法
(一)逐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本人提出自荐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中小学校的推荐人选由各市教育局向我厅推荐;各高校的推荐人选可直接向我厅推荐。
(二)推荐名额。各市、各高校可按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12个项目组别向我厅推荐专家人选,每个组别的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四、报送办法
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机构、单位等聘书复印件;国家级奖项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等)、《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我厅体卫艺处(一式2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xqyz2023@126.com,电子材料以“项目+专家姓名+单位”命名。
五、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向我厅推荐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好的专家人选,增强展演活动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联系人及电话:卫涛,0771—5815463;赵彦彦,0771—5815228。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广西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