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于11月4日至11月8日对吴忠市利通区、盐池县,11月25日至11月29日对银川市灵武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进行省级督导。督导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反映,请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电话:010-66096587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电话:0951-5559145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