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西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4〕59号)精神,经审核,现将首批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特色课程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正式函件向省教育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查证核实的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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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