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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招聘一批重庆市2025年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5年我市黔江区农村学校招聘特岗教师20名,其中中学教师15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重庆市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2:1;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4年7月7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退役运动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25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

  8.报考语文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9.属所报考区县生源的考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上述顺序排序并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报名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5年7月7日9:00—11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网址:http://www.cque.edu.cn/jjy/),进入“重庆市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系统”,按“重庆市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初审

  黔江区教委、人力社保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和报考信息,自行对照复审有关要求,并按网页提示上传报名材料。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须在初审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并在7月13日17:00前完成缴费。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有关报名考生报名情况,将于202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4日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进行公示。

  本公告正文和附表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

  (三)笔试(200分)

  2025年7月17日—18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进入“重庆市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笔试地点前往参加考试。

  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内容

  分值

  时间

  地点

  专业素质

  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能力

  100分

  08:30—10:00

  详见《准考证》

  教育理论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

  100分

  10:30—12:00


原文链接:http://jw.cq.gov.cn/zwxx_209/gggs/202507/t20250703_14773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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