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3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皖教秘〔2020〕40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教秘〔2022〕294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8月省教育厅对全省10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评估。
一、总体情况
通过本次跟踪评估结果,全省义务教育领域在专栏建设、信息内容、公开流程等方面不断规范化标准化,全面贯彻落实了安徽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本次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标准等方面得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各单位在基层两化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市教育局工作推动有力,公开水平整体提升。此次义务教育两化工作跟踪评估结果,反映出各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领域两化工作指导、督促有力,认真落实了义务教育领域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促进县(市、区)在基层两化上的整体公开水平有所提升。
县(区)教育局局夯实两化工作,公开成效显著提升。各县(市、区)的义务教育领域目录设置规范合理,按照标准目录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方面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成效较显著。
二、存在问题
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内容不完善不及时。政策文件栏目未全面转发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招生信息版块,部分学校介绍中缺少办学性质、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要素信息;对各校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公开意识薄弱。民办学校办学基本信息公开不全,缺少办学规模及联系方式。在校园安全中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应对情况、调查处理情况信息发布不够全面。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动工作开展。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政务公开部门要深化对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性工作的理解,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筑牢工作基础、提高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质量。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定期组织对义务教育领域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内容要素及工作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三)加强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强化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无空白栏目及不规范的情况说明等。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工作流程,不断细化、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内容,确保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考核要求,促进义务教育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更加扎实、高效。积极采取定期自查方式,排查问题,细化责任、强化举措,按照指引目录及时补缺补差,确保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