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安排,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已截止,共有14所高校推荐82项成果参与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8〕144号)规定,现对申报成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9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5815191,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2108办公室,邮编:530021。
附件: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成果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