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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经你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章程》,2025年10月10日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制度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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