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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数字民管”系统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时间:2025-11-03 作者:佚名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切实防范资金风险,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拟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资金监管”模式构建智能化、全流程、穿透式监管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数字民管”系统项目方案及预算,望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名并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福州市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

  “数字民管”系统

  三、项目服务内容需求

  本项目需围绕民办学校资金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与资金管理等核心需求,构建全场景数据汇集、多角色协同的服务生态,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统一对外门户对外信息公开

  1.以福州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现有信息为基础,结合市级智慧校园综合管理系统,差异化配置民办学校的基础信息(含办学许可、师资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建立“数据同源、动态更新”的个性化数字化档案,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2.支持该档案数据与闽政通、e福州、榕教之窗等市级公共服务渠道对接,开通统一应用入口,通过入口实现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公示(数据直接同步自数字化档案),并支持公众通过入口完成智慧缴费(需定义标准化接口对接各商业银行支付系统,缴费结果实时返回平台并同步统计)。

  (二)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平台生态应用

  1.账户监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市、区/县分级)监管民办学校备案收费账户,提供账户资金台账查询、预警阈值设置、触发阈值预警、推送预警信息等功能。

  2.收费监管:依据政策规定设置收费标准校验规则,监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是否符合政府定价/指导价,完成收费情况备案与统计。

  3.年度预算监管:支持民办学校报备年度资金支出预算需求,主管部门核查后生成项目备案号,供银行转账时甄别统计。

  4.资金支出监管:设置资金出项限额,对关联交易、临时大额支出、超预算支出等风险支出触发预警,报送主管部门核查。

  5.审计监管:支持民办学校上传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结果,供主管部门核查。

  (三)校外培训机构校园安全管理平台

  支持教育主管部门自定义安全巡查标准;校外培训机构按周期完成自查;主管部门可发起周期性、临时性巡查,记录情况、发送整改通知、审核整改情况。

  (四)校外培训机构数字货币监管平台

  采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技术,将家长预付资金冻结至第三方监管账户,按“一课一销”或“按周期划拨”规则自动解冻;对接各商业银行数字人民币系统,兼容静态最低余额监管、动态一课一销等合约规则,生成标准化交易细则,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可追溯。

  (五)系统安全及运维保障

  1.技术架构:采用容器化部署的微服务架构,实现权限管理、预警分析、区块链存证等功能解耦与弹性扩展,需通过三级等保及金融行业级别安全认证。

  2.培训与运维:组织教育主管部门、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人员操作培训;提供3年7×24小时运维服务,处理系统故障与数据异常。

  四、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或平台建设相关资质,拥有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或测评报告);

  (三)近3年内(2022年8月-2025年8月)具有至少1个教育领域信息系统建设或资金监管平台项目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清单

  1.完整的项目方案,包括技术实现方案、功能落地计划、项目周期安排、运维服务方案等;

  2.项目报价方案,需明确各系统(统一对外门户应用、数字化建档、资金监管生态应用等)的具体参数、数量、单价、总价及费用构成说明;

  3.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4.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存储于U盘中,内容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二)材料格式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方案-报价方案-资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纸质材料中不得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具有识别性的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

  3.纸质材料需装入密封袋,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提交时间要求

  所有材料需在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均不予受理;送达的资料概不退还。

  六、征集时间

  (一)公告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9月16日;

  (二)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我局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征集的方案进行评审,综合技术可行性、报价合理性、服务能力等因素遴选最佳方案;

  (二)方案递交后,其所有权归福州市教育局所有,此次方案征集仅作为形成最终采购方案的参考依据;

  (三)本次方案征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方案编制、材料印制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征集方案均由福州市教育局无偿使用。

  八、联系方式

  (一)方案提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市教育局821室;

  (二)联系人:方老师;

  (三)联系电话:0591-88086512。

  特此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jyj.fuzhou.gov.cn/zwgk/tzgg/202509/t20250909_5075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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