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于11月对广州市荔湾区等5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省级督导评估。具体名单如下 :
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
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南澳县
韶关市:武江区、仁化县
河源市:源城区、和平县
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
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
汕尾市:城区
江门市:蓬江区
东莞市
中山市
阳江市:阳东区
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
茂名市:茂南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
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
清远市:佛冈县
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
揭阳市:揭东区
云浮市:新兴县
现予以公告,从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或涉及相关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问题情况反映,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20-37626849,邮箱:dds@gdedu.gov.cn。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