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厅政务新媒体管理,决定对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高教处、学生处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目前“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和“安徽省教育厅学生处”新浪微博已停止更新并正在关停注销,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今后如需了解安徽省教育厅工作相关信息,可通过安徽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安徽省教育厅官微”微信公众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微博查询。
特此公告。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上一篇:2021年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初审结果公示
下一篇:2020年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考核结果公示
京ICP备1404916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