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五项管理”的文件精神,三明市尤溪县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全面组织责任督学迅速行动,开展“五项管理”常态督导,推动“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尤溪县组织专兼职责任督学协同教育局有关股室分三个责任区,深入全县12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活动。督导组以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为切入口,把握督导重点,通过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开展“五项管理”认真进行督导检查。
在督导过程中,责任督学肯定了学校在“五项管理”方面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同时又指出学校在“五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问题短板,结合校情实际,责任督学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和意见,要求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五项管理”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列出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下一步,尤溪县责任督学将继续督查跟踪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五项管理”整改落实情况,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推动中小学完善立德树人长效机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