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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完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制定《福建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学术学位授权点抽评标准
2.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标准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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