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师[2021]10号)精神,经自主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确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为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承训机构。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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