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细则》,深化职业教育“三教”改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
(二)促进教学改革。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适应项目式、模块化教学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从知识传授向综合技能提升转变。
(三)突出类型特色。坚持职业教育特色,强化行业指导、企业参与,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材内容。
(四)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一大批优质教材建设成果,打造广西职业教育教材品牌。
二、建设数量和类型
(一)建设数量。我区已建设完成首批“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179种。第二批拟立项建设150种左右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二)建设类型。
1.新编教材:反映我区职业教育优势特色、体现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的教材;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新兴学科专业教材等。新编教材要在发文公布立项后1年内完成编写和校内审核。
2.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24年12月之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修订教材要有修订计划,并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完成修订和校内审核。
三、教材选题要求
(一)支持建设服务我区特色农业产业、支柱工业产业、重点服务业发展所需求的教材。
(二)支持建设与职业教育改革项目相关的教材,如与职业本科、“双高计划”“双优计划”、教学成果奖、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师团队、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相关联的教材。
(三)支持建设新形态教材,包括活页式教材、工作手册式教材及数字教材,满足个性化的教学需要。
(四)已获评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的教材,不再申报本次自治区规划教材。
四、编写机构和人员要求
(一)编写单位。自治区规划教材的牵头编写单位须为我区职业院校,以国家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单位等优质职业院校为主。
(二)编写人员。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主编和编写人员的资质条件应符合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五、建设管理
获立项的规划教材编写(修订)和校内审核时间为1年。我厅将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材纳入规划教材目录,公开发布。未通过审核的教材,应按审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若仍达不到通过标准,将取消规划教材资格。
六、申报要求
(一)教材需由第一主编所在学校进行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每校可申报5种,五星级中职学校每校可申报3种,其他高职学校、四星级中职学校每校可申报2种,三星级中职学校每校可申报1种。每校申报的修订教材数量不超过本校申报总数的50%。
(二)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物,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等配套出版物等)应合并申报。合并申报的教材按套审核、按套认定,不对分册进行单独认定。
(三)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书及申报书附件材料(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同时报送可编辑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请以“xx学校申报规划教材”命名邮件,发送至邮箱:gxzcc003@163.com。
(四)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11—14日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修订教材的还须提供原教材样书1份。同一项目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封面贴申报书封面、封底贴袋内材料明细表。邮寄件请在信封醒目处标注“规划教材申报”,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邮编:530021。请在要求的时间内送达,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及电话:吴珂,0771—5815180。
附件:1.“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标准
2.“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书
3.“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