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理工大学纪委印发了《安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体制改革要求,规范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在监督内容上,《办法》明确重点监督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情况,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等情况。
在监督方式上,《办法》明确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发送建议书或反馈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列席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以及民主生活会、主动约谈、谈话函询、政治生态研判、调查研究、廉政谈话、建立廉政档案等近20种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
《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督促纠正整改,及时澄清问题,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