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金国等10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合理处置农村闲置校园校舍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管理和利用,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益,2010年以来,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积极推进各地加强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2011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以县为主、分类指导,依法处置、保护权益,循序渐进、试点先行”的原则,部署各地开展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试点工作。2011年3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中学和小学用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我省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工作,推动进一步明晰中小学校土地权属,促进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纵深推进。2012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部署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标本兼治、妥善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
一、闲置校舍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我省闲置校舍处置工作,2019年,省教育厅开展全省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状况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印发通知,指导各地根据现有闲置校园校舍的利用价值、产权归属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教育、民政、人口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校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统筹考虑,分类制定处置方式;开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进展统计信息系统,加强对各地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动态监控。同时,统筹考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状况,科学编制2019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2019-2020)编制工作,纳入项目规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都是在布局调整中长期保留的学校。
2020年,为确保闲置校舍处置工作取得实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再筛查,通过实地核实、组织培训、联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在线管理、组织开展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一)开展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再筛查。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对2019年锁定的农村闲置校舍处置情况及新增情况进行全面筛查上报。
(二)开展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情况实地核实。
2020年3月-4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部分地区闲置校舍处置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省教育厅分两批从委厅抽调工作人员,赴16个市会同当地教育部门实地核实闲置校舍处置情况,实现了对2019年锁定的闲置校舍的实地核实全覆盖。
(三)组织开展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培训。
4月10日,省教育厅组织各市教育局负责闲置校舍处置工作职能科室负责人集中培训,解读政策规定,并分市下发了闲置校舍处置情况通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摸清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分类施策,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督促指导。
2020年4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向16个市政府反馈闲置校舍处置情况实地核查结果,加强督导督办,要求各市认真完善整改方案,形成处置清单。同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要求各地要提高使用效率,确保闲置校舍得到有效利用。
(五)组织开展闲置校园校舍处置验收工作。
省教育厅制定有关方案,部署16市开展逐校实地验收工作。2020年6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农村闲置校舍省级抽查验收培训,组织22个省级验收组分赴16个市开展闲置校舍处置省级抽查验收工作,实地查看处置再利用情况、相关研究决策记录及有关协议等资料。
(六)建立闲置校园校舍处置长效机制。
2020年11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健全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同时,明确处置范围和原则,处置方式和方法,动态管理和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盘活闲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七)统筹规划教育项目建设。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专项资金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消除校舍隐患、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专项资金2021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安排自然灾害受损和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建立学校安全台账,坚决停用、拆除D级危房校舍,坚决杜绝危旧校舍、水毁校舍带病使用、隐患校舍违规使用,确有需求的,可优先安排重建项目,但要避免闲置浪费。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把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式,规范履行决策和处置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闲置资产使用效益。
办理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教育厅财务处
联系电话:0551-62831884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7日